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电厂厂内生产车辆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电厂厂内生产车辆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规划建设10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规划建设4×1000MW燃煤电厂,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5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各标包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货物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设备的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生产厂家;对于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3)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
郑重说明:投标人须提前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完成注册并成为会员的投标人方可登陆集成业务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必须且单独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复审、资格评审等步骤混淆。提交的购买标书申请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审核,审核通过后请于72小时内付款,请投标人关注审核情况并及时支付,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
(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4月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