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水系统扩容改造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电厂一期化学为独立的一级除盐系统,1991年与机组同步投产,出力为79t/h,为一期机组供水,由于设备老化,实际制水量为47.7t/h。二三期化学系统为超滤+反渗透+一级除盐+混床,总设计出力2×100t/h。电厂制水满出力连续运行时可允许对外最大供热量为100 t/h,在机组开机、查漏、制水设备故障以及定期维护保养阶段出力不足导致最大对外供热量仅20 t/h。2020年电厂日供汽量最大达到2919吨,最大瞬时供热量达到150t/h达到现有供热管线设计最大值,制水缺口达50-130t/h,需限制供热严重影响下游企业生产。2021年底预计对外最大供热流量至300t/h(现有供热150 t/h+北片区120 t/h+冷热联供一期30 t/h),缺口将至200-280t/h。待后期岳纸文化纸项目及压缩空气项目投产后,缺口将高达850 t/h,为打造优良供热产品,厂内进行扩容改造迫在眉睫。
未解决当前制水缺口,保证供热的安全性考虑新增一套除盐水处理系统方案电厂规划利用二期化学水处理车间空地建造制水车间,建设400吨/小时制水能力。此次改造公用系统按照400吨/小时进行设计,新增1套原水预处理系统,400吨/小时除盐设备的建筑物及公用系统,此次改造安装2套150t/h除盐设备,预留安装1套100t/h除盐设备空间。
2.2 设计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涉及改造主要为岳阳电厂机组对外供热提供除盐补充水。
(1)根据《 岳阳电厂制水系统扩容改造批复文件要求》中除盐水系统改造方案为基础进行勘测并完成深度设计,末端除盐水制水设备处理按照2×150t/h+1×100t/h进行设计,除盐水工艺采用:超滤+一级反渗透+二级反渗透+EDI。本次设计将新建和预留一次性设计到位,此次施工仅新建450t/h原水预处理系统,预留450t/h待下一步安装。同时除盐水制水系统此次按照2×150t/h施工,预留100t/h的安装空间。新建预处理系统为原有三期反应沉淀池旁空地,制水车间厂房场地选为原有二三期化学制水系统处理车间旁边空地。报价人至现场进行踏勘和资料收集。
(2)主要内容:从电厂循环水取水管道取水,原水预处理系统(充分考虑利旧原有加药系统、排泥系统及工业水储水系统),新增厂房(充分考虑与原有厂房功能区的合并)除盐水箱、工业废水贮存池等(利旧)设备(设施)。后续其他标段招标过程前期技术规范书的编制。
(3)设计原则:工程设计原则为将新建制水系统与原有老系统的相互兼并和公用系统的兼容。同时对原有花坛景观规划,和地埋管道的处理。在满足制水系统扩容改造的前提下保证原有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以及厂前区景观要求。
2.3工期要求: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获批后15天内完成测量带状图和初步设计文本;初步设计文本经内审通过后,10天内完成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主要设备制造商提供资料后30天内提交土建桩基图,100天内提交最终施工图(应分批提供,最后一个月内不超过50%卷册数量)。
(2)勘测设计工作必须满足委托方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预计2021年4月初开工,12月底完工,设计单位需配合业主做好相关工期配合,按期完成改造任务。
(3)设计方除需要保证上述工期总体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方的每一阶段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等工期。在合同签订后,设计方还应按照投标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工期计划供招标方确认并执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水系统扩容改造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证照在合格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内(自2016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火电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机组超滤反渗透+离子交换或全膜制水工艺100t/h及以上处理能力的设计业绩(新建或扩容改造)。(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或技术协议中工作范围等关键内容,如提供的上述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3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4月1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