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世界同类能源企业对标及动态跟踪信息外委采集招标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通过本次项目进行国际对标及动态跟踪,提供完成华能与世界同类能源企业对标研究所需国外对标企业的年度对标数据,及其季度经营发展、战略动向、管理变革等动态信息,具体详见技术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世界同类能源企业对标及动态跟踪信息外委采集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有服务于3个及以上能源行业研究或咨询服务工作的专业人员。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至少完成能源行业研究2项(2017年1月1日至),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盖章页、签字页、关键内容页)。
3.2.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5日9:00起至2021年3月30日9: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5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