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朔州热电分公司技改工程项目锅炉受热面防磨喷涂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朔州市经济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朔州热电分公司技改工程项目锅炉受热面防磨喷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招标人为朔州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2.1资质等级要求:应具有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喷涂专业或中国工业防腐蚀技术协会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2.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业绩要求:应具有近3年内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CFB锅炉炉内喷涂材料施工业绩3台套及以上成功业绩,无不良施工及运行业绩。应答方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必要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证明,不能提供上述业绩证明的视为无效。 3.3.其他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为证实劳动关系,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人参与本项目报价,须提供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凭证,若现场负责人与报价委托人不是同一人,还需提供现场负责人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缴纳凭证。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所成交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安全、质量问题;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5.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4 14:56到2021-03-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4 14:56到2021-03-3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