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际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生产运维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度生产运维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项目融资;招标人为宁夏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④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须具有电力设施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开标日前3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应具有不少于100万千瓦及以上风电场运维业绩(可多个业绩累积),提供的运维业绩内容中需包含风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风机及箱变的整体运维。以上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页、能反映承包范围的关键页、盖章页、中标通知书等)。 6.投标人不得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提供2017、2018、2019年度(或截至开标日前最近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9.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24 09:00到2021-03-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24 09:00到2021-03-31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