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湖北应城热电配套热网(电厂至新都久大线)延长线保温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应城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湖北应城热电配套热网(电厂至新都久大线)延长线保温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应城市郎君镇汉宜大道特1号
2.2 规模: 本项目为 应城热电配套热网(电厂至新都久大线)延长线,管线起点为 应城热电配套热网工程电厂至新都久大线河边换热站处预留DN500蒸汽管道,终点为回盛生物和铸明生物等企业,管线全长约5.2km。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保温材料,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至3项蒸汽管道或高温设备的隔热保温材料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是提供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24日9:00起至 2021年3月2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