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银星一井14采区薄煤层综采设备(液压支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ZY7200/13/28D二柱掩护式中间架(128架);ZYG7200/13/28D二柱掩护式过渡架A(6架);ZYG7200/17/36D二柱掩护式过渡架B(6架);ZYT8000/18/38D二柱掩护式端头架(2架);电液控制系统(142套);井上下数据传输装置(包括交换机等)(1套);顺槽和工作面液压管4*500m(1套);顺槽和工作面喷雾管500m(1套);自动反冲洗高压过滤站2000L/min(1套);回液过滤站(1套);清水过滤站(1套);喷雾泵站(BPW315/16)(1套);乳化液泵站(BRW400/31.5)(1套);安装、调试专用工具和仪器(3套);质保期内备品备件3%(1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设备相近或一致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投标时提供相应煤矿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并在认证认可查询平台查询为有效状态,提供相近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的在设备交货时一并提供与设备一致的煤矿安全标志证书),电气设备必须具有防爆合格证、相应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以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www.aqbz.org可查到的相应型号的设备证书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至今类似业绩,不少于3项,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能力,都须提供相应证明(业绩证明:每套≥100架;支架工作阻力≥7200KN,高度≥2.5m)综采掩护式液压支架销售业绩合同,提供业绩对应合同复印件,内容应具体明确,且完整,具备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合同,一并提供合同内容相对应的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至今)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质量或逾期交货违约、被逐或被终止的合同。
6、供应商应具备质量控制及保证、专业的售后服务技术、经营管理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各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允许具有法律禁止的关联关系情形的企业同时投标。母、子公司之间及隶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之间的业绩、资质不能互相套用。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宁夏能源集团列入黑名单及负面清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3-20 09:00——2021-03-26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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