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沙阡水电站位于贵州省北部正安县格林乡的芙蓉江干流河段上,是芙蓉江梯级规划中的第七级(规划调整后),距上一梯级已建成的良坎水电站18km,距下一梯级已建成的道真县鱼塘水电站29km,距县城9km,有县级公路从坝址、厂址通过,工程对外交通方便。沙阡水电站坝址以上流域面积3545km2,主河道长123.4km,主河道平均比降3.09‰。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69.6 m3/s,多年平均径流量21.95亿 m3。沙阡水电站为混合式开发电站,其枢纽总体布置为:碾压砼重力坝,坝身溢洪道,右岸发电引水系统(岸塔式进水口、隧洞、压力管道、地面发电厂房等),其中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58.50m,水库正常蓄水位503.0m,死水位493.0 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4300万m3。
2、竞争性谈判范围及要求
本项目工作内容:根据《贵州省芙蓉江沙阡水电站下游左岸河道边坡治理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相关技术要求,本工程工作集中为沙阡水电站下游左岸河道边坡治理,主要为左岸护坡面层修复、左岸边坡及尾水河床清理。
本工程采用单价承包方式。采购范围为沙阡水电站下游左岸河道边坡治理工程施工,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河床清理(石方开挖)。
(2)护坡、挡墙(土方槽挖、石方槽挖、土方明挖、石方清理、护坡混凝土C25(二)、挡墙混凝土C20(二)、垫层混凝土C15(二)、钢筋、浆砌石、基础插筋 Φ25锚杆 L=4.5m、PVC排水管?50、排水盲管、外包土工布、土石回填、M10防水砂浆、宾格网、宾格石笼护坡、碎石回填、M25水泥砂浆)。
(3)施工图纸中标明的其他工程内容。
(4)及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其他辅助工程(进场费、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用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费、安全生产措施费、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退场费)。
本项目工期:完工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备:
(1)响应人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响应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响应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没有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1年3月23日至2021年3月25日,每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