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发电厂
1.2 设备名称:2021 年度液氨采购
2.4 数量:4000 吨
2.5 技术规格:
指标名称 |
一等品 |
氨含量,% |
≥99.8 |
残留物含量,% |
≤0.2 |
2.6 交货地点: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西周镇乌沙山发电厂
2.7 履约期:2021 年 5 月 11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供货周期 1 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1.1 资质要求:
2.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1.2 投标人为液氨生产企业的,应具备保证满足本次招标数量的生产能力,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安全生产 许可证,近 3 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液氨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复印件)。
2.1.1.3 投标人为代理商或贸易商的,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有制造商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授权文件或有与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合作 协议,近 3 年具有销售相同或类似材料总量 1000 吨及以上供货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页等 复印件)。
2.1.1.4 如投标人负责运输,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委托其他运输单位承担运输,被委托运输单位应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2.4.1 被列入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2.4.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2.4.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4 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 的 被 执 行 人,且未被撤销的;
2.4.5 在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2.4.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 市 场 监 管 服 务 平 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 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 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2.4.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4.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
3.4.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 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4.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当地企业信息网);
3.4.11 被 法 院 列 为 被 执 行 人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4.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4.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 形。为确保后续供货的及时性,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第一中标人无法履约,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3 月 22 日至 2021 年 4 月 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