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同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苏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2.2 机组容量:4×660MW。
2.3 计划工期: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二年。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具体工作范围如下:
承担江苏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660MW 燃煤机组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计量调度及现场作业管理工作,包括粉煤灰、炉渣的放灰放渣设备操作、车辆调度监控、粉煤灰的远程排放、过磅、保洁、台账统计管理、班组建设及管理,预计固体废弃物年销售量约 80 万吨/年,服务期限二年,为满足生产需要人员配备不低于 36 人,主要工作内容:
(一)设备操作
1.负责汽车衡计量系统设备的操作。
2.负责灰库排灰设备、远程排灰系统操作,渣仓排渣设备操作。
3.负责运输车辆调度监控系统操作。
4.负责化验室化验器具的操作。
5.负责固废物接卸相关的其他设备操作。
(二)运维管理
1.负责操作设备的运行管理,包括巡回检查、定期倒换、缺陷填报、日志记录、数据统计等。
2.负责配合设备维护人员做好设备消缺和维护保养等工作。
3.负责辅助生产销售现场管理;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协调处理等安全文明生产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相关合同上线录入及资料整理保管等综合管理工作;业务统计核算、各类单据整理等财务辅助管理工作。
5.负责参照甲方班组标准化管理要求或所在发电企业 6S 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三)现场调度
1.负责指挥调度现场综合利用或处置车辆接卸固废物,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装车。
2.负责建立完善计量、排放、驾驶员安全教育及运输车辆的安全管理等相关台账。
3.负责厂内监督管理运灰、渣车辆和司机的安全文明行驶和装卸。按大唐同舟科技有限公司吕四港分公司暂行规定控制车速、监护司机上下车正确使用双钩安全带、防坠器。司机发生违章等不安全文明行为拍照取证报送至安全主管,并现场纠正。
4.监视料位,严格按料位及电流高低进行指定库位排放,根据日计划量及时联系汇报承运方调度员安排外运车辆,确保料位正常。
(四)过衡统计
1.负责使用现场汽车衡为固废物综合利用及处置车辆过衡称重,配合设备单位做好日常运行管理、缺陷汇报、巡检和操作、消防安全以及定检工作。
2.负责过衡称重的数据录入,办理车辆和人员出入厂单据。
3.负责建立汽车衡值班相关台账,做好基础数据统计、整理、分析、上报工作。
4.监控运输车辆定位装置。
(五)化验管理
1.负责建立完善粉煤灰化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
2.负责粉煤灰实验室药品、药剂、仪器、仪表、设备等的使用和管理。
3.负责粉煤灰化验室日常管理、常规化验和委托鉴定检验。
(六)卫生保洁
1.负责综合利用运输道路沿途卫生保洁。
2.负责办公场所、现场各值班区域保洁工作。
3.负责现场区域内的其它卫生保洁工作。
(七)文明生产管理
1.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
2.负责本项目相关的治安交通管理和消防保卫管理。
3.负责协助甲方为现场车辆和人员办理入厂手续并备案。
(八)其他管理
1.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2.配合甲方做好各项迎检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的最后记载为准。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3.2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 3 年内不存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在过去承接工程项目建设中,没有出现投标人负主要责任的技术、质量、商务等纠纷;投标人近 3 年内无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近 3 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接管和冻结;
3.4 投标人应在近 3 年内具有独立承担过火力发电厂厂内生产服务的相关业绩(含正在执行合同且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首页、签字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应答;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方式:登录电子商务平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19 日至 2021 年 4 月 2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