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岱山1号、瑞安1号二期、玉环2号海上风电项目测风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及(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玉环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岱山1号:岱山1号海上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杭州湾海域,七姊八妹岛北侧。场区呈梯形,区域东西长约8.4km,南北宽约7.5km,总面积约48km2,场区中心点离岸距离约24km。项目规划容量约 300MW。
2.1.2瑞安1号二期:瑞安1号海上风电二期项目场区位于浙江省瑞安市东部海域,呈四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42千米,平均水深17米~22米,东西向最长约15.7千米,南北向最宽约6.7千米,涉海面积52.2平方千米。项目规划容量约452.4MW。
2.1.3玉环2号:玉环2 号海上风电场位于台州玉环市以东海域,场区中心离岸约35km,水深29-40m,场区呈平行四边形,东西长8.2km,南北宽6.8km,场区面积55km2。场区东西两侧为航道,北侧为玉环与温岭界。项目规划容量约300MW.
2.2招标范围:
2.2.1岱山1号:本次采购范围仅为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数据服务,为期一年。中标人负责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装置建设前期工作,如海域使用证、通航公告、安全论证、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测风装置的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生产、运输、安装(施工)及维护;测风、安装及维护;完成本工程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建设、缺陷修复等。最终应提供一年期原始测风数据,数据质量应满足相应要求,并提供测风分析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2.2瑞安1号二期:本次采购范围仅为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数据服务,为期一年。中标人负责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装置建设前期工作,如海域使用证(若在生态红线调整批复前即开展测风装置安装,须专题论证树立测风装置对生态红线的影响并通过主管部门评审)、通航公告、安全论证、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测风装置的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生产、运输、安装(施工)及维护;测风、安装及维护;完成本工程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建设、缺陷修复等。最终应提供一年期原始测风数据,数据质量应满足相应要求,并提供测风分析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2.2.3玉环2号:本次采购范围仅为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数据服务,为期两年。中标人负责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装置建设前期工作,如海域使用证、通航公告、安全论证、施工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测风装置的设计(包括基础、平台、防雷等)、生产、运输、安装(施工)及维护;测风、安装及维护;完成本工程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调试、数据维护、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建设、缺陷修复等。最终应提供两年期原始测风数据,数据质量应满足相应要求,并提供测风分析报告,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六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1项海上漂浮式激光雷达测风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内容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3月18日9:00起至2021 年3月23日17:00止。
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