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电厂建设项目本质安全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390MW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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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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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安全 |
投标方应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所必需的硬件、软件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下列内容(但不限于此):通过升级并整合3号联合循环机组范围内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广播;完善全厂周界防范系统、电子巡更等系统并实现系统间的信息共享与联动,建立智能安防系统,新建智能两票系统,实现智能安防联动、应急指挥等功能;基于智能算法、图像识别、可视化等先进技术实现基于视频流以及安全数据模型的违章识别和智能警报,建立安全主动预警系统,构建本质安全一体化平台,从而对电厂本质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提升和完善。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至少3个合同总价300万元及以上且通过项目验收的发电企业本质安全相关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项目验收报告等资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正常及以上。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7 15:00到2021-03-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7 15:00到2021-03-2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