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换招标公告
)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 一、招标条件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换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章丘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项目概况: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3号锅炉由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生产制造的SG-1025/17.50-M885型锅炉,为亚临界一次再热控制循环汽包炉。3号锅炉2006年6月投产。3号锅炉空气预热器,型号为2-29VI(T)-2083SMRC三分仓回转式空气预热器,每台锅炉配二台空气预热器。采用垂直轴受热面回转的型式,空气预热器转子、外壳、蓄热元件,中心筒与导向轴承、支撑轴承、热端、冷端、连接板、密封装置、传动装置、吹灰、水清洗装置和油润滑系统组成,烟气自上向下流动,预热器转子通过装有齿轮减速机传动装置带动旋转,每旋转一周进行一次热交换。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期间,具有回转式空预器蓄热元件更换或改造工程业绩(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不少于5项,其中回转式空预器整机或锅炉整机(含回转式空预器)改造(设计+生产或总承包)成功投运业绩不少于1个,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信息),否则不予采纳。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7 15:50到2021-03-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7 15:50到2021-03-26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