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安徽华电池州东至泥溪1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一、招标条件 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安徽池州东至泥溪150MW风电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南自新能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NaN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风力发电或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6.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拟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型风电工程设计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任命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7.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至今应具有至少一个48MW及以上容量风电场设计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8.3.2.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3.2.5 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10.3.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7 09:00到2021-03-2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7 09:00到2021-03-2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