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新疆公司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通道建设(系统通信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疆公司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通道建设(系统通信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
2.2 规模:\
2.3 建设工期:2021年4月20日-2021年6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采购系统通信设备一套(SDH、PCM、配线架、程控交换机、通信电源、动环监控设备、ADSS光缆及金具等)。
负责办理设备联调、联试、互通及验收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手续(包含但不限于:电力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调试报告、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验收报告),并满足各级电网要求。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并完成国家电网公司验收,并出具电力行业和国家电网公司认可的调试报告。
负责设备供货、施工、安装、调试、竣工验收、人员技术培训、布放位置的现场勘察确定,并提供电力电缆,并保证设备能够按需、按期完成所有调试工作,能够积极配合甲方及其他厂家完成相应的对接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 交货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详细地址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交货期:暂定2021年6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前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交付试运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公司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建设项目通道建设(系统通信设备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提供证书;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的SDH光传输设备、PCM、数字程控交换系统设备、通信电源设备提供正规原厂投标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提供原厂传输设备接入license的证书、委托书或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承诺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负责联系、协调、组织并完成所有涉网手续的办理、出具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认可的调试报告、验收报告,负责与本地电力、市政、公路等相关部门沟通及办理跨路所需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等),并出具承诺书。
(5)2018年2月20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 20个及以上系统通信设备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2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