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创优完善化工程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盐城大丰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已入围集团公司参加2021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的推荐名单,集团文件要求项目申报国优金奖。根据《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及相关专家建议,结合项目投产后建筑物等受海边环境盐雾腐蚀、老化情况,需对工程现有建筑进行更新完善,对使用过程中形成的缺陷进行修补,增加必要的消防、安全、给排水等设施,旨在使该项目实体质量、观感质量、性能指标和使用功能符合相关要求,更加美观大方,功能更加合理,达到优质工程标准。
江苏大丰海上风电项目创优完善化工程范围为陆上开关站及站外、海上开关站,具体内容如下:①绿化改造工程;②生产综合楼屋顶消防水箱更换;③400V低压外接电源工程;④建筑外墙修缮工程;⑤建筑内墙修缮工程;⑥站外护坡修复工程;⑦站内照明改造工程;⑧站外垃圾弃土清理;⑨站内污水井盖、雨篦子更换;⑩交通及监控设施工程;?建筑屋面修缮工程;?站内室外工程;?站内其它事项;?海上升压站;?风机机位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45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1年 3 月 17 日 14 时起至2021年 3 月 2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