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黄骅港务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编制黄骅港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报告,开展相应阶段勘察工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通过政府审批。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完成;由于项目审批手续进度的不确定性,如因审批手续办理导致2年内项目无法竣工验收,则项目服务期延长至该项目竣工验收为止,费用不做调整。
(3)服务地点:河北沧州黄骅港。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水运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水运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勘察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23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