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3、#4机组电气辅助调试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建设规模:2×1000MW
项目整体进度:本期工程#3机组计划于2021年9月、#4机组计划于2021年11月建成投产。
2.4招标范围: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3、#4机组电气辅助调试技术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能(电)监办核发的三级承试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电气辅助调试技术服务业绩或至少具有2台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调试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合同内容关键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9:00起至2021年3月22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