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八角发电厂液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标段 烟台八角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规划建设4×600MW级燃煤机组,本期新建2×670MW超超临界供热机组,采用带海水冷却塔的循环供水系统,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次采购药品为液氨,采购数量4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代理商),须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投标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委托合同或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不少于2项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脱硝液氨销售业绩 (须提供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业绩应包括首页、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关键内容)。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3.2.6关于代理商投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生产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制造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3月16日 9时起至2021年3月25日17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