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离子膜碱采购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矿工路东段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标段名称: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离子膜碱采购
招标范围与数量:平顶山热电有限公司所使用离子膜碱
(技术指标见附录二),数量为 800 吨。技术指标
名称 |
技术指标要求 |
备注 |
|
离子膜碱(液体) |
NaOH |
≥32% |
按国标: GB/T11199- 2006 |
Na2CO3 |
≤0.04% |
||
NaCL |
≤0.004% |
||
Fe2O3 |
≤0.0003% |
注明:卖方所提供的药品必须满足以上各对应药品的技术指标要求。
招标文件费用:1000 元/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应是合法纳税人。
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最近两个报告期未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
8. 投标人与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和信用中国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黑名单记录。
(二)专项资格要求(以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为准,原则上不再澄清)
1. 投标人应是离子膜碱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销售授权。投标方应具有运输资质或委托具有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进行运输(投标方对运输负责且需提供第三方的运输资质证明和双方长期合作证明)。
2. 生产厂家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代理厂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 负责运输的单位和人员需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危险化学品运输员、押运员资格证。
4. 投标方须提供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500 吨及以上已执行完毕供货业绩 1 个(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 不接受现场购买。
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3 月 15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