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反应堆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处理及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寿命评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反应堆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处理及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寿命评估工作,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期至甲方反应堆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问题关闭、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寿命评估工作结束为止,具体进度要求视实际工作推进情况由甲方决定。具体内容如下:
1)通过对压力容器承重支承结构进行深入分析、计算,或采取必要的试验方法,确定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量超差的根本原因。
2)综合考虑核安全要求、目前设备实际状况、现场布置空间、处理工期等因素,制定合理可行的高度调整垫板错动量超差处理实施方案。
3)在高度调整垫板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具体方案实施由甲方负责)。
4)协助甲方开展核安全审评工作,指导甲方回答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量超差事件审评的相关问题,必要时提出审评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
5)通过采用合适的计算方法对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结构受力情况进行计算分析,确定评价标准,给出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寿命评价结论。
6)对高温堆运行模式进行优化研究,必要时开展高温对蒸汽发生器寿命影响的相关试验,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保证蒸汽发生器设备在设计寿期内安全运行。
具体工作范围与要求详见《 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反应堆压力容器高度调整垫板错动处理及蒸汽发生器高温部件寿命评估项目技术要求》。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 。
3.2.4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两年(自2019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1日)承担的核岛设备的设计或制造或核电厂技术咨询服务业绩不少于4项,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5日9:00起至2021年3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