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区内集装箱煤炭运输服务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红沙泉煤矿块煤线站台运营配套项目,为充分发挥红沙泉煤矿站台装卸车能力,通过站台铁路发运煤炭,达到企业效益最大化的目的,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适的队伍承揽矿区内集装箱煤炭运输服务项目。
2.1.2招标范围:红沙泉站台集装箱装卸作业服务,预计年装卸量100万吨。
项目 |
年运输量(万吨) |
运输距离(公里) |
地面筛分系统至块煤线站台 |
50 |
7 |
北磅房筒仓至块煤线站台 |
50 |
2 |
工作量暂定100万吨,工作量为计划量,以实际工作量为准,工作量结算以矿方出矿数为准。
2.2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2.2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20万元。履约保证金的形式:现金或地市级分行及以上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
2.2.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地面筛分系统至块煤线站台综合单价人民币7元/吨(含税9%),北磅房筒仓至块煤线站台人民币3元/吨(含税9%)总价为人民币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10辆(含10辆)合法有效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协议)及车辆《行驶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运输服务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1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19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