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WK-35电铲履带总成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规模:采购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公司下属有600万吨/年的煤矿和装机容量为2×660MW超临界机组的电厂
2.2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项目为采购WK-35电铲履带总成2PC。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及附件采购明细)
2.6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
2.7 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至少具有3份履带的销售业绩,并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及相应的发票扫描件。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履带的生产制造企业或授权代理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出具生产厂家的授权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2日9:00起至2021年3月1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