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6号机组临时烟囱改造工程招标人为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6号机组临时烟囱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6号机组临时烟囱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生产现场。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 (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6号机组临时烟囱改造工程,本次工程范围包括:6号机组吸收塔出口水平烟道除雾器出口弯头接口改造;临时烟囱筒体的制作安装;烟道制作安装(含挡板门、平台、爬梯)、土建(临时烟囱支撑钢支架增加、更换和加固)、挡板密封风系统采购安装、改造涉及的保温及防腐工程采购安装;电控系统改造采购施工;制作接口处的安装盖板(详见6号机组临时烟囱改造工程设计说书)。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381万元。
2.4工期:本工程整体工期50日历天,其中改造主体工程应在40日历天内完成,具备通风试验条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须提供扫描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应具备2台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基建安装工程或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环保改造工程安装施工的投产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业绩均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及能反应工作内容的关键页,并附相关用户联系方式,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1年 03 月 12 日 09:00 时起至2021 年03 月 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