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发电 脱硝用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 |
脱硝用液氨采购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章丘发电有限公司脱硝用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应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18年 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 2 项国内 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氮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量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9.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10 09:00到2021-03-1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