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委托招标人为 天镇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委托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大同市天镇县。
2.2 服务内容: 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
2.3服务期:具体开工服务日期以收到甲方开工通知为准,乙方收到通知即刻开展合同相关工作,确保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合同服务内容。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天镇天台山98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安装31台3兆瓦和2台2.5兆瓦风机,共计33台风电机组。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升压站与阎家梁项目共用)。场内设计4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38公里,140基铁塔,场内道路42公里。
天镇阎家梁50兆瓦风电项目建设安装10台3兆瓦和8台2.5兆瓦风机,共计18台风电机组。新建一条220kV送出线路(送出线路与天台山项目共用),送至天镇县220kV玉泉变电站。场内设计2回35kV集电线路,长度28公里,123基铁塔,场内道路25公里。
本次进行天镇天台山、阎家梁项目及阎家梁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及验收服务,需完成如下工作:
(1)按照法律、法规等国家相关规章、标准、规范,对天台山项目220kV升压站、31×3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2×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4回35kV集电线路、风电场道路,阎家梁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10×3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8×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2回35kV集电线路、风电场道路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相关的所有工作;
(2)确保建设项目“水保三同时”的要求,通过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至少提供3个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在2021年3月9日9时至2021年3月15日17时,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