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环保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进度 |
邯郸 |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 |
规划建设规模为 2 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 600 吨垃圾焚烧线,年处理垃圾量约 43.8 万吨。配 2×12MW 凝汽式汽轮机(配 2×12MW 发电机)。烟气净化拟采用:SNCR 炉内脱硝系统+干粉喷射+半干法烟气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吸附系统+布袋除尘器+SCR 脱硝+预留湿法脱酸的方式。机组年运行小时数为 8000h。 |
预计2021 年 6 月投产 |
2.2 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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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环保竣工环保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 |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完成验收监测,补充完善相关验收所需资料,并出具合格的报告书,确保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及完成公示备案。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按照需要负责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验收监测; (2) 负责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达到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3) 负责组织专家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进行评审,根据专家意见对监测报告进行修正完善; (4) 负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备案工作。 (5) 负责承担在整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因监测技术方法和监测设备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6) 项目投产前进行环境(大气、土壤、地下水等)监测,并出具环境监测报告。 (7) 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作业过程中应遵守采购方管理规章制度 |
15 天出具报告 |
5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 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有一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竣工环保评价验收技术咨询服务业绩(附所签合同复印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8 日至 3 月 1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