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灌云海上风电项目配置一次调频功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灌云海上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灌云海上风电场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核准容量300MW,装机48台,其中金风GW171-6.45MW风机46台,金风GW140-3.3MW风机2台,灌云海上风电场配置海上升压站1座,离岸距离12km,设置陆上开关站1座。首批并网机组AGC功能已通过测试,PMU、RTU、SCADA、AGC等系统通讯正常。
由于江苏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系统面临转动惯量下降、频率控制困难等结构性困境。为防止江苏电网发生突发大功率缺额导致低频减载动作,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江苏电网下发了《江苏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推进江苏电网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电调〔2020〕26号)。为积极响应江苏电网号召,进一步完善场站自动化系统建设,灌云风电场须增设一次调频功能。
规模:3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灌云海上风电项目配置一次调频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通过江苏省电科院的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功能测试,并提供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提供2项一次调频合同业绩(合同内容需包含设备供货及调试服务,签字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10日9:00起至2021年03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