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 (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方为 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GCB组合电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
2.2 规模:2×46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28日~2022年6月28日
2.4 标段划分: GCB组合电器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台16 kV, 15000A ,开断电流100kA的发电机出口断路器组合电器。(本次备品备件仅为调试期备品备件,调试期结束后,中标人与 能源交通公司签订备品备件合同。)
2.6 交货地点: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预计2021年10月01日前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电压等级为16kV GCB的型式试验报告
3.2.2 投标人所供设备厂家应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近10年(2011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国内16kV电压等级及以上不少于8台GCB设备电力行业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方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10日9:00起至2021年3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