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海上风电工程数字化基建系统工程信息化服务类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位于杭州湾嘉兴市海域,场区中心点距离海岸约17km,水深10m左右,场址东西向宽约12km,南北向最长约12km,总规划面积约125km2。风电场地理位置图见图1.1-1。本期风电场装机容量暂按300MW设计,场址主要利用规划场址东部区域,该区域南北长约10.4km,东西宽约5.2km,总面积约47.5km2。根据海上风电场设计寿命,海域使用期限为25年。
华能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工程初期规划容量为67台6MW风机,共计容量402MW。为减小风电场建设对钱塘江涌潮潮高的影响,目前阶段装机容量300MW,拟安装50台单机容量为6.0MW风电机组,本工程由多回风电机组的海底电缆进线汇流至海上升压站中压柜,汇集后由两台220/35kV升压变压器升压后经两回220kV电压等级线路接入陆上集控中心,汇流后最终以一回220kV线路接入系统变电站。本工程暂无远期扩建规划。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工程数字化基建系统项目以“智慧华能”为目标,按照“五统一”要求,推进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建设。充分应用“大云物移智”(即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先进通信技术,实现海上风电场各个环节业务融通、数据融通,满足各级分管需求,创新数据智能应用、实现风电电网友好。为集团未来数字化能源发展提供典型案例,支撑“数字华能、智能华能建设”建设。实现嘉兴2号全数字化移交,打造成海上风电示范精品项目。整个系统具体功能包括:基建期工程项目管理系统、海洋气象辅助支持系统和数字化移交;运维期海洋气象辅助支撑系统。以上系统均应用于华能浙江清洁能源分公司的所有海上风电工程。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海上风电工程数字化基建系统工程信息化服务类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6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电力系统信息化系统开发项目的合同业绩或海上风电勘测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服务内容、合同双方签字页、签订时间)。
3.2.2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PMP证书,需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和近一年的本企业社保证明。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3月14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