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供热安全可靠性提升技术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概况
靖远热电公司4×220MW机组,3、4号机组处于停运状态,1、#2机组2015年通过供热改造,实现对平川区集中供热。本次项目是为保障供热安全可靠性,提升供热能力,满足平川区逐年增长的供热需求。建设地点为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针对靖远热电公司#2机组低压缸零出力改造及供热首站改造。
国电靖远发电有限公司#2机组供热安全可靠性提升技术改造工程计划于2021年4月15日开工,2021年9月15日完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设一个标段,#2机组供热安全可靠性提升技术改造,包含项目的勘测设计、供货、检验(包括无损检测及理化检验)、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质量技术监督局),调试、试验、技术指导、质量验收和售后服务等。改造总体工作范围:1)供热蝶阀改造;2)增设低压缸冷却蒸汽系统;3)配套汽轮机本体运行监视测点改造;4)低压缸末级叶片抗水蚀金属耐磨层喷涂处理;5)低压次末级、末级叶片运行安全性校核;6)低压缸零出力运行试验;7)配套供热系统改造;8)配套抽空气系统改造;9)配套凝结水系统改造;10)配套自动控制系统改造11)供热首站改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火力发电、环境工程)乙级资质证书。
3.2.2 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台200MW及以上机组的低压缸零出力(又称“切除低压缸进汽”)供热技术改造业绩,且成功运行2个及以上完整供热期,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用户证明运行单位证明文件。
3.2.3 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3月5日9:00起至2021年3月1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