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2023年厂内炉底渣综合利用(副产品销售类班车)招标第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厂内炉底渣综合利用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自筹;招标人为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6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一次公告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二次公告只需报名,无需再次支付标书费,项目负责人在标书发售结束前开通下载权限。第一次招标已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仍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重新缴纳的将按照否决投标处理。缴纳的保证金将按原路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广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2023年厂内炉底渣综合利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 4.投标人提供授权委托人(如有)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5.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0年年销售或购买炉底渣、渣在2万吨以上业绩证明(提供近2020年的合同、销售清单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3-04 10:30到2021-03-1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3-04 10:30到2021-03-1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111570;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3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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