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2×660MW机组化水扩容EPC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科环集团朗新明南京分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宿迁2×660MW机组化水扩容EPC项目建筑工程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项目单位为: 宿迁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项目概况:本项目属电厂化水处理改造项目,宿迁发电有限公司地处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距离市区18公里。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水处理系统根据工程建设时间可分为一、二期工程,一期预处理站建设有2×430m3/h机械加速澄清池、2×300m3/h网格絮凝沉淀池供一期2×135MW机组用水,化学制水系统采用超滤+两级反渗透+混床工艺,超滤+两级反渗透装置处理规模为4×100m3/h,混床处理规模为3×150m3/h;由于二期机组建设为“上大压小”工程,因此二期机组仅设有独立的预处理系统,未建设化学制水系统,二期机组除盐水仍使用现有化学制水系统,仅在原有系统基础上扩建了一套处理量为100m3/h二级反渗透装置,同时增加了一台150m3/h处理量的混床。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化水车间、配电间、清水池、反洗排水回收水池及高盐废水回收水池,室内外(设备基础、沟道、道路、绿化、地面硬化、树木移植等)等,原有建构筑物及设备的拆除及改造、铲除、修缮(如有)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前可能存在的地下管道迁移、铁件或套管、照明管线预埋工程、建构筑物防雷接地(设备防雷接地除外)以及为满足项目移交条件招标人委托投标人进行的其他工作内容(招标人保留因条件变化而调整承包人承包范围的权利)。
(3)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电力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竣工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3-0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3-12 16:0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