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机组备件维修工作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机组备件维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新能源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 。
2.2 工作内容: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机组备件更换维修工作(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2.3 工期:2021.4-2024.4,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附件 技术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内容)(2)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3)具有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4)具有移动维修、测试平台,以便在风场区域内灵活、快速、保质保量的完成维修工作(附移动维修、测试平台的照片)
3.2.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100台以上对风机相关部件维修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附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年限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施工。
3.在职维修技术人员不低于30人,须有专业的资格证件(如:电工证、高空作业证)(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具有良好的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经理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其中之一)相关材料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1年3月4日9:00起至2021年3月 17日17:00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