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5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脱硝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 (元) |
|
|
|
包含(但不限于)黔西电厂 5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 |
|
|
|
|
|
造工程脱硫系统改造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 |
|
|
|
|
|
施工及调试,技术路线采用沸腾式传质构件(托 |
|
|
|
|
黔西电厂 5 号机 |
盘)技术,按该技术路线本次改造需在前塔增加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
|
1. |
|
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系统改 |
一层喷淋层和外置浆液池,后塔不作改动,氧化风系统增加一台氧化风机,制浆系统增加一台湿 |
完成供货,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 |
3000 |
|
|
造 |
式球磨机及配套石灰石供给系统,对脱水系统进 |
60 天内。 |
|
|
|
|
行扩容改造,增加事故浆液箱一个,其它供、排 |
|
|
|
|
|
浆泵及工艺水泵相应进行更换,同时包含配套的 |
|
|
|
|
|
电热设备改造。 |
|
|
|
|
黔西电厂 5 号机 |
主要包括 SCR 脱硝系统分区混合动态调平改造项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 |
|
2. |
|
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改 |
目(EPC)相关的全部设计(设计原则按照本规范书性能参数要求执行,主要包括更换催化剂、 |
完成供货,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 |
1000 |
|
|
造 |
喷氨格栅和静态混合器装置、SCR 分区喷氨智能 |
30 天内。 |
|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
|
|
控制系统等)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本次招标还包 含改造范围内设备和材料采购、制作、供货、施 工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售后服务,以及项目后评估、各项评审、检测、性能验收等相关事项配合工作。 |
|
|
3. |
|
黔西电厂 5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及烟道优化改造 |
除尘器出口水平段膨胀节至脱硫吸收塔入口膨胀节之间所涉及到的设计、设备供货、现场安装施工、调试等所有工作。具体包含引风机的扩容改造及电除尘出口至引风机烟道降阻力优化和引风机出口至脱硫吸收塔入口烟道优化工作。 |
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完成供货,施工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 60 天。 |
2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1)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1. |
黔西电厂 5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系统改造 |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6.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7.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包括: 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近 3 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
|
|
8.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
9.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文档最后编辑人(或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 |
|
|
(2)专项资格要求: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
|
|
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 |
|
|
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具有 2 个及以上 W 火焰炉 600MW 火电机组湿式石灰石/石膏法脱硫超低改造工程,且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方提供相应数量的合同复印件(至少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
|
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168 小时试运签证书、环保验收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以上资料缺失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 3 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的经历,且不得在本项目以外担任项目经理。 (5) 安全质量要求: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其他:如投标人拟施工分包,分包商资质业绩补充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黔西电厂 5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硝系统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7.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 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文档最后编辑人(或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设计: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业绩要求:投标人 5 年内有须具有两台 600MW 或四台 300MW 等级及以上火电机组SCR 精准喷氨改造及超低改造并成功投运的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页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以上资料缺失则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段担任其他项目经理。 (5) 安全质量要求: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其他:如投标人拟施工分包,分包商资质业绩补充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 |
黔西电厂 5 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引风机及烟道优化改造 |
(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经营状况良好。 4.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6.施工部分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7. 投标人若施工部分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包括: 企业简介、业绩、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荣誉证书、近 3 年无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情况的声明函等)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更换该施工分包商,如更换施工分包商,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8.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 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文档最后编辑人(或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 (2) 专项资格要求: 设计: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起),投标方具有至少 600MW 级别及以上火电机组的 4 台风机改造项目合同业绩,且具有至少 600MW 级别及以上火电机组的 2 个及以上烟道优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至少包括:封面、参数、签字页、验收证明)等文件,资料缺少的业绩视为无效业绩,评标时不予认定。 (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不得在本项目以外担任项目经理。 (5) 安全质量要求: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 其他:如投标人拟施工分包,分包商资质业绩补充要求: (1) 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