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系统输送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 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新庄煤矿。
2.2 规 模: 8.00Mt/a
2.3 项目概况: 新庄煤矿主立井主要担负原煤提升任务,在井底设置一套清理撒煤系统。井底撒煤通过井底漏斗、集煤溜槽落至斜置的脱水刮板输送机上,脱水后的撒煤经清理撒煤带式输送机转载至撒煤转载带式输送机后给入西翼大巷带式输送机上,最后返回主煤流系统,以此完成卸载过程中产生的撒煤清理工作。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范围包括1套清理撒煤刮板输送机(长度36m)、1套清理撒煤带式输送机(长度515m)及1套清理撒煤转载带式输送机(长度33m)。具体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数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A1.供货范围”及技术部分详细要求。
2.6交货地点:新庄煤矿现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全部到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系统输送机采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主井井底清理撒煤系统输送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为输送机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具有厂家唯一授权证明文件);且具有所投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注:转载带式输送机安标证书投标时可暂不提供);
3.2.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矿用输送机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项(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须包括首页、能反映矿用输送机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注:代理商所代理厂家的矿用输送机供货业绩均为有效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 3 月 3 日9:00起至 2021 年 3 月 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