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格采乃风电场工程
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最终用户为: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及商业贷款,出资比例为 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无功补偿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为:西昌市普格县。
2.2 项目的建设规模为:99.2MW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至 2021 年底完工
2.5 设备(标段)名称为:无功补偿设备
2.6 设备(标段)数量分别为: 1 台套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为:35kV 无功补偿装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分别为: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运至各项目现场
2.10 供货范围为:集装箱安装直挂式动态无功补偿装置(SVG),容量为± 32Mvar,本体冷却方式为水冷,含户内户外设备、集装箱体;设备支架、设备间连接电缆等构成招标设备完整性的各项附件。(本招标设备均为高原型设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 投标人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运行业绩:近五年,具有 32Mvar 及以上容量的无功补偿设备,投运满两年的业绩。(需提供相应合同扫描件、用户证明扫描件文件)
检测鉴定报告: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32Mvar 及以上容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3 月 1 日至2021 年 3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