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提前批EL-01机组电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因第一次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未形成有效竞争,现对本项目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扎煤公司各单位
2.2 规模: 年产1790万吨
2.3 建设工期:\
2.4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本次招标为招价不招量项目,(总价评标,中标后单价签订合同)。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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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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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01 |
机组电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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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组电缆 |
MCPT-1.9/3.3KV(B)3*95+3*50/3+6*2.5+FO |
米 |
2350 |
2.5 交货地点: 扎煤公司物资公司总库。
2.6交货期:供货期到期时间为下一年同类产品招标采购时截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所投产品须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投标人具有采煤机电缆的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2份,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3.2.3.投标人须提供年产量650万吨及以上煤矿出具的采煤机电缆使用或试用合格报告(使用或试用合格报告中须体现出使用电缆的煤矿年产量),且无故障运行时间达到12个月以上;
3.2.4.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2.5.只接受生产商投标。
3.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02日9:00起至2021年03月0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包售价800元,所有标段(包)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