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航运股份有限公司6、7、8、10号轮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招标公告
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政策,推动绿色交通发展,减少船舶靠泊期间大气污染, 江苏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6、7、8、10 号” 轮计划在船舶营运期间加装船舶岸电船载系统。该系统采用低压上船,不间断并网方式,上船电压和频率为 0.45kV/60Hz。船舶靠港使用岸电期间,船舶所有发电机组停止运行,全船电力由岸基电源系统维持供电。船舶在岸电接入和断开时, 通过船载岸电系统自动同步和自动负荷转移控制单元,跟踪岸基电网电压、频率、相位差等,进行短时自动/手动并网、自动负载转移。船舶岸电船载系统应确保船舶的电力负载供应,并保证供电质量的稳定性、安全性、可靠性。本招标项目共 1 个标段。
6 号 |
中国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7 号 |
中国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8 号 |
中国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10 号 |
中国 |
CCS |
AC400V/220V 50Hz |
不小于 650KVA |
二、招标范围:
整个船舶岸电船载系统的设计及送审、制造、运输、装卸、电缆及支架等辅材提供、安装、配电板改造、延伸报警接入、调试、船级社审图、检验、吕四电厂/乌沙山电厂码头试送电及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及现场服务、备品备件, 维修专用工具、图纸及技术资料等全套在内的交钥匙工程。
交货施工期限:(1)中选人必须确保供货期,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 3 个月内,完成设计、送审以及设备的生产;(2)采购人根据标的船运营规划,需提前 5 天以上通知中选人标的船国内预计靠泊日期,如满足登轮施工条件,中选人须按时上船,3 个月内完成整个总包工程。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3.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2.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2.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3 专用资格条件
3.3.1 投标人须提供近四年(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船舶岸电船载项目(含高压岸电船载项目)或码头岸电项目的总数不少于 5 个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中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3.2 投标人具备船舶岸电船载系统设计安装能力或码头岸电设计安装能力;
3.4 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同一法人代表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5 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并完成本项目。
4.1 获 取 方 式 : 登 录凭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并办理后续投标事宜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