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用L-TSA 46汽轮机油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用L-TSA 46汽轮机油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苏洼龙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概况:苏洼龙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苏洼龙乡上游1km处,电站右岸为西藏昌都地区芒康县索多西乡,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梯级,下游与昌波梯级衔接。苏洼龙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2475m,库容6.38亿m3,多年平均径流量938m3/s,电站额定水头84m,设置4台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200MW,为一等大(1)型工程,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苏洼龙水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电站计划2021年10月底首台机组发电,2022年11月底4台机全部发电。 规模:见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注:1.本表中未明确列出的合同物资,应根据已规定的合同物资的交货进度相应安排,并满足安装进度的要求。 2.本交货进度表的“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为合同物资最迟到达苏洼龙水电站工地的时间。 3.合同物资的检验由卖方负责,保证合同物资优质、安全地投入运行。 4.交货地点卸车由买方负责,但卖方应对买方进行的物资卸货提供及时、正确的技术指导和相应的转运、卸货所需的专用工器具。 合同物资交货批次和进度要求一览表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制造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2)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有不少于3个类似供应L-TSA 46汽轮机油200立方米以上项目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封面、合同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扫描件)等用户证明材料。 3.代理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代理商代理品牌的制造商需满足第2条对于制造商的要求; (3)代理商应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代理授权证明; (4)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代理商有不少于3个类似供应L-TSA 46汽轮机油200立方米以上项目代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封面、合同供货范围页、双方签字页的扫描件)等用户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2-24 11:08到2021-03-03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2-24 11:08到2021-03-03 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