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022年3月锅炉脱硝工业尿素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2022年3月锅炉脱硝工业尿素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安徽省,巢湖市
2.2 规模(供货量):约5000吨
2.3 供货周期:12个月。
2.4 标段划分:一个,即本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火电燃煤机组锅炉脱硝工业尿素\46.3%,年需求量约5000吨,双机运行每天消耗尿素约10吨。具体参数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 巢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指定地点。
2.7 交货期: 干尿素用罐车运输至尿素储存区域,供货量以招标人月度订单为准。框架协议执行期限:合同生效起12个月。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2016年以来)3项及以上尿素供货业绩,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供货清单。
3.2.2资质要求:投标人自行运输的需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材料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24日9:00起至2021年3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标书金额:1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