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项目222子项生产辅助业务外包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金塔项目222子项生产辅助业务外包
2.3 招标项目概括
本招标项目为金塔项目222子项生产辅助业务外包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2.4 招标范围
去离子水制备设施运行(水、电、压空、蒸汽,按照计量装置后端为界限)、在线仪表、设备维护保养及定期试验;负责该设施卫生区域的6S管理,日常巡检工作
2.5 项目实施地点
2.6 服务期限
2.7 质量标准
合同承接方对本规格书所规定外包条件、要求等全面负责,从根本上保证本项目业务外包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生产运行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次招标的相关服务。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时的中标人必须为同一主体,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充裕的流动资金和良好的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如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提供2017年至2019年(公司设立年限不满三年的新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三级及以上保密资质,提供国家保密局或国防科工局颁发的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查询记录并盖章;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内“中国裁判文书网”下载的无行贿犯罪记录。
(3)已经列入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清单的或受到公司处罚的,在处罚期间,其法人或担任公司经营管理在其他公司中占有股份、存在关联关系的,该公司与受到处罚的供应商均不得参与本次邀请招投标;
5、本次招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单位法人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参股或交叉任职。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进行发布。
4.3 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3日 18时24分—2021年03月0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