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7批集中招标(生产用柴油、X荧光光谱仪)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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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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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柴油 |
锅炉用柴油国标 0 号(Ⅵ)300 吨,国标-35 号(Ⅵ)200 吨,厂内车用柴油国标 0 号(Ⅵ)150 吨,国标-35 号(Ⅵ)160 吨。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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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荧光光谱仪 |
X 荧光光谱仪 1 套;样品压饼机 1 套;样品研磨机 1 套等。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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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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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用柴油 |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 3 年内 2 个及以上 2*66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柴油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不抵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其他要求: 1. 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2. 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许可证》或《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4.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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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荧光光谱仪 |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 3 年内至少两年盈利等必要指标等); 业绩要求:投标人要有相关的合同业绩,具有近 5 年内同类设备 2 个及以上项目业绩并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复印件;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不抵债、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其他要求: 1. 投标产品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同时应提供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如有)就本项目的标的性能和质量进行保证的文件; 2.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投标设备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等相关资质资料; 3. 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并按本项目业绩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4.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 2 月 2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