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焙烧4#、5#炉烟气净化项目包四:浆液泵(招标项目编号:0121-ZB1015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焙烧4#、5#炉烟气净化项目包四:浆液泵
2.2项目类型:设备
2.3项目概况:
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要求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拟对强强碳素公司二厂区内4#、5#焙烧炉烟气进行全烟气脱硫(预留脱硝)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本工程保留现有的“冷却塔和电捕焦油器净化系统”做为备用。新建一套净化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配置沥青烟处理系统,(采用冷却塔+电捕焦油器2套)+脱硫塔2套对2台焙烧炉的烟气净化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等超低排放,满足国家现在及将来环保排放的要求。
2.4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强强碳素公司二厂区内
2.5招标范围:13台浆液泵。供货方式为设备整体供货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计、制造和供货、设备现场技术服务以及零配件、专用工具供应、其他技术服务等。
2.6交货期:6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60天货到现场)。
2.7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强强碳素公司二厂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的招标货物制造厂商或者代理商(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体系认证,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8年至今)至少具有1个浆液泵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范围页、签字)。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2月20日17:00至 2021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2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 3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