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平果市
一、招标条件
本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焙烧4#、5#炉烟气净化项目包一:电捕焦油器及冷却塔,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沈阳博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焙烧4#、5#炉烟气净化项目包一:电捕焦油器及冷却塔
2.2项目类型: 设备
2.3项目概况:广西强强碳素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环保要求以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拟对强强碳素公司二厂区内4#、5#焙烧炉烟气进行全烟气脱硫(预留脱硝)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本工程保留现有的“冷却塔和电捕焦油器净化系统”做为备用。新建一套净化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工艺,配置沥青烟处理系统,(采用冷却塔+电捕焦油器2套)+脱硫塔2套对2台焙烧炉的烟气净化进行环保升级改造,实现颗粒物、二氧化硫、沥青烟等超低排放,满足国家现在及将来环保排放的要求。
2.4项目地点: 广西平果市铝城大道左一巷135号强强碳素公司二厂区内
2.5招标范围:
供货方式为设备整体供货模式: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和供货、设备现场组装和安装、调试、试运行、试验检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以及零配件、专用工具供应、技术服务等。
2.6交货期要求:120日历天(合同生效后并设备基础甲方需在合同生效后60天内移交,120天具备168h调试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企业。
(2)投标人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需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碳素焙烧电捕焦油器(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的首页、范围页、签字)。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1年2月20日 17:00至 2021年2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电子招投标平台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柴 源
联系方式:13810007781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