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火电调试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火电调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 ;
2.2 规模:本期建设2台350MW超临界燃煤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4月至2022年3月;
2.4 招标范围: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调试。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及生产考核期的调试完善工作(各系统的调试工作内容按照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火力发电建设工程机组调试技术规范》(DL/T5294-2013)执行)。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处理系统、凝结水精处理再生公用系统、机组排水槽、供热首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水系统、全厂工业补水净化系统、单元机组、1号机组公用系统以及其它附属生产系统、全厂公用系统等。不包含1、2号机组涉网设备调试试验及涉网试验。投标人服务内容还包括特殊设备试验项目等。调试深度达到 企业标准《火电电源建设精细化管理标准》(调试技术管理)及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服务期限:1号机组168小时试运结束,按照调试规范完成 所有试验、配合招标人完成达标投产、创优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一个标段,推荐原则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为其中的1标段: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1号机组及公用系统火电调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特级资格证书(电源工程类);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不少于3台300MW等级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的调试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类似工程,须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2月3日9:00起至2021年2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