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包头化工气化装置灰黑水处理技术服务, 招标人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见招标公告,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为 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煤气化装置的灰黑水系统提供处理技术服务
2.2招标范围划分:包头化工灰黑水处理技术服务:气化装置采用美国GE(General Electric Company)公司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以煤和氧气为主要原料,在6.5MPa(G)压力下进行部分氧化反应,生成以CO、H2、CO2为主要成份的粗煤气,经增湿、降温、除尘后,送至下游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同时,将系统中产生的黑水送入闪蒸、沉降系统处理,以达到回收热量及灰水再生、循环使用的目的,产生的粗渣及细渣送出界区外。气化装置有6套煤浆制备系统(5开1备);有7套煤气化系统和渣水处理系统(5开2备),生产能力为53×104Nm3(CO+H2)/h,年预计运转时间8000小时。
气化装置原料煤消耗量:325 t/h(干基);气化原料煤煤种: 煤炭公司补连塔/上湾煤矿。单套气化炉排黑水量180t/h,洗涤塔排黑水量60~80t/h,低压灰水流量1150~1350m3/h。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服务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技术服务招标范围包括:
(一)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提供合同期内的技术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方案、标准化服务方案、水系统运行方案、加药调整方案、药剂检验方案及异常工况下的应急预案等。
(2)提供不同工况下的水质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各项水质指标日常在线检测、运行数据的监督及手动分析检测服务;在指标发生重大波动时提供水质全分析,并出具水质全分析报告。
(3)提供装置运行的技术指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黑水沉降、灰水处理单元加药点、加药量控制及药剂选型等工作,定期进行水质分析,实时跟踪装置水质情况,及时分析并调整药剂用量及配方;负责指导药剂的投加及提供投加量调整服务;现场异常状况的分析、处理服务;提供灰黑水系统处理所需药剂,包括但不限于灰水阻垢分散剂、絮凝剂等合格产品。
(二)提供现场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加药点、储药点的文明生产管理;提供药剂运输、装卸及空桶回收,废旧包装袋回收;提供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技术培训服务。
(三) 提供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硬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药剂加入系统所需的机泵(含控制系统)及加药所需的硬管、软管、阀门、搬运工具和药剂配置工具;药剂检验仪器、水质检测仪器、水质指标化验分析仪器及在线检测设施等。
(四)负责派驻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派驻技术服务人员至少1 名。技术服务人员具有3 年以上灰水处理的现场工作经验;熟悉气化厂黑水处理装置工艺流程,具备提供技术服务、独立解决问题及异常情况下处理问题的能力等。
详细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生产厂家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GB/T19001/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且在有效期内。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人提高扫描件一致。(网址:http://www.cnca.gov.cn/)办事大厅→业务专栏→管理体系认证与服务认证→相关信息系统→认证认可业务信息统一查询平台);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4份水煤浆加压气化技术水处理药剂(包括但不限于灰水阻垢分散剂、絮凝剂)在国内水煤浆气化装置使用的业绩,其中至少包含一家生产能力为53×104Nm3(CO+H2)/h以上(相当于年产180万吨甲醇)的气化装置的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的供货发票和最终用户使用良好证明。用户证明需涵盖最终用户用量及水质情况说明、最终用户单位气化装置生产规模、应用单位的评价等);
(2)投标人必须满足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气化灰水阻垢分散剂业绩总数不少于6000吨(以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和销售发票为准);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分析检测能力,能够完成气化灰黑水水质分析、垢样分析(包含化学分析及仪器检测分析等)、药剂性能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热稳定性、阻垢性等),分析技术人员具备水质分析的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如技能证书、资格证等);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1)投标人(指投标企业)需通过环评审批/备案/登记,并且通过环保验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投标人在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各子分公司最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问题,以业主提供事故报告为准;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2-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2-08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