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德州电厂厂区职工食堂托管运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德州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德州电厂位于山东省德州市西郊,地处山东、河北两省交界处,东临京沪铁路、京沪高铁和 G2(京沪)高速公路,西经石德铁路与石太铁路相连,南靠德故公路,北邻德机公路,地理位置优越,交通运输便捷,是一座现代化大型路口火力发电厂。
本项目地点为 德州电厂厂区
招标范围: 德州电厂厂区职工食堂托管运营
本标项目服务期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计划2021.4.1-2023.3.31)
托管运营主要内容:
投标人安排膳食服务团队负责 德州电厂厂区职工食堂的一日三餐、运行班中餐、现场送餐送水服务及负责招标人安排的临时膳食服务工作。投标人为本项目安排人员不低于34人的膳食团队:主管1人,早餐组8人(早餐主管1人,面点工等7人),大厅服务5人,送餐服务5人,面组4人,配菜工4人,厨师4人,新能源餐厅厨师1人、餐厅服务1人,厨师长1人。
另增食堂仓库管理员2名(招标人提供人员,确定费用)总报价中应包含此项费用。
3.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食堂托管费用;提供食堂场所、厨房、厨具设备、水电、员工宿舍;负责食材及调料的采购。
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德州电厂厂区职工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1.2 投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该单位的合法员工,投标人须提供该负责人的社保信息记录或劳务合同等能证明该负责人与投标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至少提供2017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个及以上食堂餐饮服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应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年 2 月 3 日9:00起至 2021 年 2 月 8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