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285,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广东公司清远电厂拟建设4×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并留有2×1000MW机组扩建余地,本期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A、B两个标段,本包次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新建工程桩基施工A标段 ,工作范围为主厂房区域桩基,具体包括烟囱与2#冷却塔间道路中心线以西区域、1#机与1#冷却塔间道路中心线以北区域,主要包含1)1、2#主厂房及辅助系统建筑物;2)1、2#锅炉及辅助系统建筑物,含除盐水箱基础;3)联合车间、集控楼、变压器、GIS楼;4)C7输煤栈桥、C6输煤栈桥(部分)、T4转运站;5)烟囱、脱硫吸收塔、AFT吸收槽、脱硫循环泵房、事故浆液箱等,包括且不限于上述范围的桩基施工。
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桩基施工分为A、B标段。本标为A标段。
2.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证书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仍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冲孔灌注桩)桩基施工的合同业绩,且所提供的业绩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以用户证明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或签字,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5】投标人应当未被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黑名单;未被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冲孔灌注桩)桩基施工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或签字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A、B标段投标,但最多仅可获中 1个标段,限中原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条。
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01月22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1月28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13681557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