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郭田镇景田水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五华县郭田镇景田水厂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20﹞797 号文、华发改﹝2020﹞802号文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代码:2012-441424-04-01-951018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边坡工程、电力工程及附属工程。(1 )土石方工程包括:挖方和填方,场地平整标高为221.0m;(2 )电力工程包括:现状电力杆线迁移及施工供电。 >2.3 招标控制价:2000 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 场地平整的土方挖方、土方推填、土方强夯、土方场内运输、土方外运及电力工程等; >2.5 建设工期:设计工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60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结算方式: >2.6.1 建安工程费:控制在2000 万元内按实结算。 >2.6.2 设计费:以审定的建安结算造价为计算基数,套用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算。 >2.6.2 勘察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主体方,即责任方;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3 家): >3.1.1 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工程设计电力(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1.2 工程勘察资质: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1.3 工程施工资质:(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2 )投标人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承装( 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含五级)以上资质;(3 )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1 )设计 >(2 )勘察 >(3 )施工 >(4 )施工项目测量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测量工程中级或以上工程师; >(5 )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6 )施工项目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1、附件2)。 >3.4ink7'>信誉及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 >(2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 〕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应已在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拟担任本工程 >(4 )自2019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申请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 >(5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 】10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管理班子(按附件1 要求)履行现场打卡登记制度。管理班子未能按照实名制管理细则的,将纳入不良记录发布梅州市诚信平台 >4. 项目招标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投标登记资料要求: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投标登记 >5.1 投标登记须提供以下资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登记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单独提供不装订)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3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体方提供。如企业法定代表人与 >(6 )投标人(主体方)法人代表以及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复印件或网页截图、二代身份证及近3 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 年1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7 )投标人(主体方)拟派的 >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复印件或网页截图; >(8 )投标人(主体方)拟派施工项目测量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0 年10月至2020年12 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9 )投标人(主体方)拟派施工项目安全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0 年10月至2020年12 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 >(10 )投标人(主体方)拟派电力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0 年10月至2020年12 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 证); >(11 )投标人(主体方)其他施工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均需提供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3个月(2020 年10月至2020年12 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 ) >(12 )投标人设计、勘察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20年10 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及企业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2 ) >(13 )投标人已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及 >(14 )自2019年1月1 日至本项目投标登记申请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投标人和拟派 >(15 )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详见本公告附件3 ) >(16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建字【2018 】109号文,要求中标单位项目管理班子(按附件1 要求)履行现场打卡登记制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提供相关承诺说明原件);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所有提供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出示原件核对,身份证失磁视为无效,由拟派本项目的各负责人 亲自到现场投标登记。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于 2021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1 年 01 月 12 日(上午9:30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持上述要求的资料到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时间为: 2021 年 01 月 28 日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提交到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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